“年底了,真沒想到這么快就拿到工程欠款。太感謝你們了!”某建筑公司的負責人在領到案款后,對法官的執行效率贊不絕口。從11月25日執行立案到11月27日案款到位,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的執行干警在短短3個工作日內為當事人執行回28萬余元的執行款。
據了解,2019年9月27日,某科技公司將其承包的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工程中的“管道制作安裝工程”分包給某建筑公司,雙方簽訂了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》一份,合同約定對由于現場管理原因造成的各類突發性重大以上事故的,除賠償直接損失費外,責任單位按工程合同造價的3%-8%支付違約金等。雙方還簽訂了《消防、環保管理協議》,約定雙方必須遵守消防有關方針、政策,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規定。該建筑公司因切割作業引發了火災,導致廠房內小范圍失火。建筑公司對失火造成的后果進行了力所能及的修繕和更換,并交納了罰款。雙方因修繕費、工程款等產生爭議,訴至法院。
2020年9月,雨山法院依法判決,該科技公司應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建筑公司工程款288708元。判決生效后,建筑公司多次催要工程款,而科技公司遲遲沒有回應。該建筑公司遂于11月25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該案于當日立案后便移送執行局。
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執行干警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,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相關義務。承辦法官考慮到被執行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潛力,如果貿然查封其銀行賬戶、公司資產,將影響其公司生產經營。于是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了被執行公司的負責人,多次電話溝通協調雙方當事人還款事項。一方面安撫申請人的情緒,另一方面協商和解方案,尋求最佳執行路徑,經長時間的釋法明理、耐心調解,最終被執行人愿意支付工程款。被執行人于11月27日轉賬支付了工程款288708元。至此,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在短短3天內就執行完畢。
雨山法院在執行工作中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,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的影響,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、恢復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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